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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治国、振兴中华!
日期:
9/2/2014 2:23:28 PM
发表人:
中国民主党
依法治国、振兴中华!
——要民主法治,不要法西斯法制
2014年9月2日,王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在美国纽约中领馆前举行活动,集会井然有序,党旗在风中高高飘扬,党员发言铿锵有力,口号声此起彼伏。。。。。。。集会场面令人欣赏和鼓舞人心。
今天的集会内容是:“依法治国、振兴中华!”这是中国人的梦想,也是中国人的愿望。
当今时代,依法治国、实事求是,才能振兴中华民族!
过去中国的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是成王败寇的强盗逻辑,不能保证民主自由人权法治,惟有秉持公平正义,才能开创历史和未来!
但是现在却有人倡导,当局执行“依法治国”,应该着眼于镇压人民!这显然是荒唐的倡导。因为,“依法治国”的着眼点,应该是保护人民。
中国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,就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,实行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至今30多年了,中国没能真正落实“依法治国”。
中国的实情是,无论是当官的公务员,还是平民百姓,或是只畏权不畏法者,等于搞了30多年的普法教育而已。
目前,中国腐败猖獗就是最好的证明“依法治国”无效。
依法治国是用宪法和法律,规范全体公民的行为,
治----主要就是惩治违法行为并且追究责任,无论是当官的公务员,还是平民百姓,谁敢无视宪法和法律,就必须受到惩治。特别是对没有守法观念只为个人利益,故意危害国家、社会和公众利益的不法行为,必须从严惩治以儆效尤。
最近,中国中央电视台,接连报道渔民恶劣的违法行为,实在令人气愤。
先是报道渔民用自拉高压电的办法电鱼,1艘渔船作业10小时,就能使2平方公里范围的生物彻底毁灭。接着又报道渔民使用的渔网,严重违反国家的规定,网眼小得连鱼卵、浮游生物都能打捞干净。
此种现象早就存在多少年了,渔政部门从来就没有认真管过,向来是睁一眼闭一眼,据说渔政部门的人都从渔民那里得到不少实惠,也就网开一面了,任凭渔民违反捕捞,中国近海的渔业资源已近乎枯竭,这是渔政部门严重失职,渔政部门也是贪腐的重灾区。
中央电视台相关的类似报道年年都搞,但收效甚微,究其原因就是仅仅限于报道而已,没有跟踪报道、问责报道、处理报道的跟进,中国太大、事情太多、任务太多、新闻不断、人手有限、权力更有限,最大的问题是,中央电视台只负责宣传报道,报道的口径还要听领导的意思,往往是不能问责追责的。
这也是没有实行依法治国的弊病。
无论是高压电电鱼,还是小网眼捕鱼,都是故意的严重违法行为,都是毁灭渔业资源损害公众利益的,而且已经是长期存在普遍存在的恶习了,必须应该依法严惩。
建议:
1、没收全部非法所得、没收渔船及发电机等作案工具。
2、将所有的违反国家规定的渔网一律销毁。
3、对渔政部门要严加整肃,对各级渔政部门的领导一律进行经济审计,对贪污受贿财产来路不明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,对工作不称职的一律撤职或调离降级使用。
4、将生产小网眼的企业捣毁,严惩制造小网眼渔网的企业负责人。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开除公职。
5、根据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量,规定渔船的合理数量及捕捞量,多余的一律封存或销毁。
6、对因为限定渔船、捕捞量而失业的渔民,国家和当地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,并且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,以帮助他们从事新行业新工作。
中国靠人际关系、请客送礼办事的做法,养成了人们只畏权不畏法,不按规矩办事的恶习。
依法治国,既要治不按宪法和法律办事的国家公务员,也要治不守法习惯于违法行事的平民,否则社会就没有法治环境,国民就没有法治意识,依法治国就没有任何意义,实现振兴中华就成了一场梦。
按照目前中国一党专制下执行起“依法治国”来看,“治不按宪法和法律办事的国家公务员”可能是虚的、假的,而“也要治不守法习惯于违法行事的平民” 却是实的、真的了。
因为这些贪赃枉法的“公务员”掌握着不受监督不受控制的权力,而人民群众却是赤手空拳的、任人宰割的。
首先,封建帝王的执法理念本身也是所谓的“依法治国”,对于中国当前的“特色社会”而言,“依法治国”不过是相关条款增多而已。很明显,中国还没有做到真正的“依法治国”。
其次,“依法治国”是否“依法”,还得取决于执政者,换句话说,作为掌权者犯法可以“忽略”“免提”,用权力保护权力,良民百姓犯法——甚至不犯法,掌权者也可以“依法办事”。所以“依法治国”,弄得不好是权力无恙,百姓遭殃!
我们的主张是:“依法治国”——应该是振兴中华,而不是镇压人民!
“法律”这个概念,应该是主张约束,而不是注重惩罚。
打个比方,路旁有位乞丐母亲为了拯救饿得奄奄一息的两个小孩,在冷漠扭曲社会环境逼迫下,偷了饭店一个面包,或者偷了他人几块钱,如果“依法办事”(或“依法治国”),那末,这样的社会人性良知何在?!
那岂不就是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吗?!
“依法治国”不是说不行,而是必须看实际而行,并且执法者还应该时刻保持意识清醒。否则,只会是忽悠天下良民的骗局!
“以权力保护权力”,即使红黑混淆、是非颠倒、以劣次充优好、再践踏民生、亵渎良知、视民为草芥,民也得承受,但愿这不是现在中国倡导“依法治国”的本质。
我们必须澄清几个概念:
“依法治国”——应该是振兴中华,而不是镇压人民!
“依法治国”,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!
依法治国、振兴中华,必须实行民主、必须保障人权!
能不能保护人民的权利——这是法西斯法制与民主法治的根本区别!
依法治国的“法”,不是法西斯法制的“法”,而是民主法治的“法”!
依法治国的“法”,必须是民选的立法机构产生的,不能是未经人民同意的!
依民主法治的“法”治国,才能振兴中华!
依法西斯法制的“法”治国,只能摧残中华!
让我们共同高喊:民主法治万岁!“依法治国”万岁!
中国民主党
中国民主报
2014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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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主党 主席:王军
China
Democracy
Party
Chairman: Wang, Jun
地 址:
41-25 Kissena Blvd. FLR 1 #110, Flushing, NY 11355 USA
Websit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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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 E-mail: cdpwu1998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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